告用户书(非居)
按照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《关于调整区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用户水价的复函》(沪奉发改〔2023〕46号)和《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关于转发〈关于调整区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用户水价的复函〉的通知》(沪奉水务〔2023〕200号)要求,我公司服务区域非居民水价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。
调价政策正式实施后,我公司将于2024年1月1日进行水量抄断工作,抄断前水量按现行非居民水价计费,抄断后水量水价采用调整后的非居民水价计费。
其他事项说明:
1.在上述综合水价基础上,对经测定所排放的污(废)水指标超过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1/199-2018)的重点污染户,加收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.80元。由区水务局研究制定重点污染户超标排放加价收费实施细则。
2.根据市发展改革委《关于调整本市馈水价格的复函》(沪发改价管〔2022〕42号)要求,馈水价格在区域水价调整时一并执行全市统一价格,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.97 元。
3.市政用水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。
4.具有不同用水性质、共用一只水表(户名)计量的混合用水户,应主动与供水单位联系办理单独装表计量事宜。不具备单独装表条件的,经供水单位认定,可安装二级计量水表分别计量收费。凡不单独装表(或二级表)的混合用水户,供水单位按水价从高的原则收费。
接到本《告用户书》后,如有疑问,可致电我公司热线电话:021-57501891(周一至周五8:30-16:30)。
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
2023年12 月25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