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用户书(居民)
按照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《关于调整区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用户水价的复函》(沪奉发改〔2023〕46号)和《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关于转发〈关于调整区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用户水价的复函〉的通知》(沪奉水务〔2023〕200号)要求,我公司服务区域居民用户水价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。
调价政策正式实施后,自2024年1月1日起首次抄表结算周期内,采用现行居民水价计费;第二次抄表结算周期起,采用调整后居民水价计费。
其他事项说明:
1.居民合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,按照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综
合水价执行,即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.45元调整为4.05元。
2.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、养老机构和残疾 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、宗教场所生活用水、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,按照居民综合水价的平均上涨幅度执行,即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.65元调整为4.32元,其中,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.52元,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2.00元(按每立方米用水量90%计算,实际为每立方米1.80元)。
3.“一户多人口”政策范围继续执行《关于完善居民水、电、气阶梯价格“一户多人口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沪发改价管〔2020〕 19号)有关规定。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家庭,每户每年增加100立方米阶梯水量基数;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家庭,既可以选择增加100立方米的阶梯水量基数,也可以选择按照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的平均上涨幅度执行,即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.65元调整为4.32元。其中,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.52元,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2.00元(按每立方米用水量90%计算,实际为每立方米1.80元)。
4.调价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,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周期执行。
接到本《告用户书》后,如有疑问,可致电我公司热线电话:021-57501891(周一至周五8:30-16:30)。
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
2023年12 月25 日